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罚款没收
来源:媒体滚动
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红梅通讯员童灵芳韩正)近日,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辖区燃气灶具安全整治行动,并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乡镇经营户存在售卖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在衢江区莲花镇振兴路上,某建材商行货架上摆放着多款不同型号的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执法人员经查这家商行今年上半年从上门推销商处购入12台家用燃气灶,每台进价从35元至元不等,货值共计元。根据相关规定,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不符合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安全装置要求,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对该建材商行罚款元,并依法进行没收。
近年来,村民因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灶具而致燃气泄漏等事故时有发生。家用燃气灶具必须要有熄火保护装置,商家要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燃气灶具厂名厂址、合格证、熄火装置等。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商家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以来,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打击燃气灶具违法乱象,落实细查和严管,加大燃气灶具安全装置、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三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加大执法溯源力度,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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