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持续20天
16日入伏以来
湖北省的雨水一波接一波
高温始终处于被压制的状态
23日我们迎来了一年中
天气最热的一个节气——“大暑”
高温是不是要开始“收复失地”了?
今晨,武汉中心气象台7月25日6时23分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明两天,除神农架和恩施西部以外,我省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将升至35℃以上,其中十堰,武汉,黄石,咸宁,鄂州等地可达37~39℃;后天中东部高温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
截至上午10:00,
我省已发布70余条高温预警!
明天(7月26日)
我们将迎来中伏。
民间说得直白:
热在中伏;
文人墨客写得婉转:
“忆初中伏时,怫郁炎气升”。
今年的中伏,挺长,一直要从7月26日持续到8月14日,足足20天。
在“三伏”中,中伏的“变数”最大,时而10天,时而20天。这跟三伏的计算方式有关。
“夏至三庚便数伏”,夏至日后的第三个庚日开始入伏。初伏的时间是固定的,为10天。末伏则是从立秋过后的第一个庚日开始计算,通常也是10天。
“夹”在初伏和末伏之间的中伏,只能是“身不由己”。简单来说,立秋的时间决定了中伏到底是“常规版”还是“plus版”。
可能在很多人印象中,持续10天中伏是“常态”。事实上,长达20天的中伏才是“主流”。
自年至年,仅年和年这两个年份的中伏为10天,其余年份的中伏均为20天。自年以来,今年已经是我们经历的连续第八个“plus版”中伏。
中伏炎炎,令人烦闷
用火用电,易生祸端
平安度夏,切不可疏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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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国部分地区气温居高不下,40摄氏度以上高温日频现,一些地方气温打破历史极值。据气象部门预计,多地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数日。为做好高温天气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高温安全提示如下:
一、注意电器设备安全。夏季高温,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占比较高,空调、冰箱、电风扇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频率增加,电气设备线路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容易因电源绝缘层损坏短路打火,或者电器电机进水受潮短路等原因发生火灾。要选购合格电器产品,注意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通风、散热,防止因元器件受潮腐蚀或温度过高引发火灾。空调、电风扇等电器设备不宜长时间使用,离人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二、注意燃气用具安全。进入夏季,燃气安全事故多发。要选用合格的燃气灶具、气瓶及配件,有条件的建议安装燃气自动报警、自动切断和熄火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备,不得将使用燃气的房间住人或堆放杂物。使用燃气时应打开门窗通风,并现场留人看护。使用燃气后应及时关闭管道和气瓶、灶具阀门开关,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松动。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切断气源,及时开窗通风,不要触动电源开关、使用明火或者在燃气泄漏现场拨打电话。
三、注意蚊香使用安全。夏日夜间,使用蚊香驱赶蚊虫现象普遍,蚊香阴燃时火点最高温度可达至摄氏度,稍有不慎极易引燃周边蚊帐、衣物、纸张等易燃可燃物品。在驱蚊时应注意将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支架上,并远离易燃可燃物品放置。使用电蚊香时要注意用电安全,用完及时断开电源,防止因长期通电“干烧”引发火灾。
四、注意车辆使用安全。炎炎夏日,机动车辆长时间超负荷使用,发动机油污严重,加之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发动机舱通风不畅等原因,容易导致机动车辆自燃事故发生。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检修,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车载灭火器具,不在车内存放和使用降温喷雾(其主要成分为“LPG”即液化石油气),不在仪表盘、手套箱等车内部位放置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受热膨胀后容易爆炸引发火灾的物品。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受高温天气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影院、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冰雪活动等室内活动场所受到广泛青睐,成为夏季避暑纳凉、休闲娱乐的优先选择。相关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统筹做好防疫与防火工作,落实重点部位专人值守,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件。
六、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受夏季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影响,一些危险化学品受热后易分解,如果通风不良,热量积聚不散,致使温度升高,容易引发自燃起火。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场所安全管理,采取降温等针对性措施,防止因长期高温、压力升高导致储罐、管道等破裂泄漏引发爆炸着火等事故。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控,严禁违章动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七、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夏季气候干燥、昼长夜短,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抢工期、赶进度。施工作业过程中,现场易燃可燃物堆积较多,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对动火动焊等作业行为进行审批把关,确保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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