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第九课消防救援局发布燃气使用安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开办专栏,广泛传播安全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提高全民安全行为能力,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查找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消防救援局提示,夏季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使用燃气要注意以下事项:购买选用合格的燃气灶、胶管、气瓶、调压阀等,使用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
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更换气瓶要与管线连接牢靠,并检查是否漏气。
不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以免影响密封效果。
使用燃气的房间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避免汤水沸溢造成火灭漏气。
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气瓶阀门、管道与软管连接阀门和灶具开关。
应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胶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
建议安装燃气自动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事故。
遇到任何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远离危险位置,联系燃气公司和物业,严重的拨打“”电话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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