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行动丨燃气灶有合格证为什么不能销

燃气灶有合格证为什么不能销售?

市场监管局:未经强制性认证

为确保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

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

结合“铁拳”行动

在辖区内开展

流通领域家用燃气器具执法检查

“我们这台灶具有合格证得嘛!怎么会有问题喃?”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万安街道某家电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内销售的一台家用燃气灶具无3C认证标识,涉嫌为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商家对此表示疑惑。

“这个合格证,是代表产品经过了出厂检验,年10月1日后生产的家用燃气器具,必须要通过强制性认证后才能生产、销售。”执法人员向商家解释,“这台灶具生产时间为年4月6日,如果没有经过强制性认证,是不能生产的,更别说在市面上销售了。”

执法人员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查询到该灶具生产单位的产品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信息;随后,执法人员与上述燃气灶具生产地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协查,得知上述燃气灶具的生产单位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产品未经过强制认证。

经立案调查,该商家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考虑到疫情影响,且涉案产品数量少,违法行为轻微,商家积极配合调查等因素,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该商家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上述燃气灶具产品、罚款元的减轻处罚。

“强制性产品认证事关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商家必须严格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才能杜绝未经认证的产品流入市民家中。”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严查流通领域燃气器具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立案12件,没收、扣押不合格燃气器具38台,始终保持对流通领域燃气器具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切实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延伸了解

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保护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等目的而设立的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必须经过国家认监委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通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供稿:质量处

主稿:综合处

图片: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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